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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何在天津拍卖房产呢,支付部分放款也要看情况而定。
支付部分放款也要看情况而定。
你可以参考一下《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里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八条 被执行人购买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第三人依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书面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查封只是保全的手段,不是查封就一定会拍卖的。
如果你的情况不够上述法律的条件,在房产被强制拍卖了后,你只能向卖家追偿,当然这是最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