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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解析天津工资和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

来源:房天下 2012-08-20 19:12:00

[摘要] 天津工资和住房公积金比例为11%。但是尽管天津工资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国家规定一样,但对于自身收入水平与应缴存公积金数额的计算,很多人还弄不明白。那么天津工资和住房公积金的关系是什么,缴存金额又是多少呢,本文为你详细解答。

天津工资和住房公积金比例为11%,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提高至15%,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尽管天津工资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国家规定一样,但对于自身收入水平与应缴存公积金数额的计算,很多人还弄不明白。那么天津工资和住房公积金的关系是什么,缴存金额到底该如何计算?

比例为11%,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提高至15%,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尽管缴存比例和国家规定一样,但对于自身收入水平与应缴存公积金数额的计算,很多人还弄不明白。那么的关系是什么,缴存金额到底该如何计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目前我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为11%。假设职工的月收入为4000元,即以4000元作为缴存基数计算,该职工的公积金月缴存额应为4000×11%+4000×11%=880元。

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9日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减到8个工作日。

此次压缩贷款办理时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优化贷款流程、完善系统自动审核功能、调整贷款资料内部流转程序三个方面进行改进,减少了贷款办理时间,提高了贷款办理效率。

新的贷款流程在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下,将抵押登记手续与贷款发放手续同步进行,从而极大提高了贷款发放效率。借款人在带齐资料的前提下,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贷款承办银行办理网点,一次性即可办理所有贷款申请手续。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相比有以下优势:一是贷款利率低,五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4.7%,比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低2.1个百分点;二是贷款利息可抵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所支付的利息,不计入职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三是还款便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职工月还款额按月自动提取本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四是首付比例低,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为所购房屋价格的20%;超过90平方米,首付款为30%。

据了解,全市22家银行200多个网点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网点可登录网站www.zfgjj.cn或拨打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96266查询。

又讯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天津市例行调整2012年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新标准自7月1日起施行。

单位和个人不超过本市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单位为个人不超过本市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据悉,标准缴付是指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超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为:2011年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836元,3倍为145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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