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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防患于未然,天津房产纠纷法律咨询案例一览。以下案例或者能对您今后可能遇到的问题有所帮助或者借鉴。
防患于未然,天津房产纠纷法律咨询案例一览。以下案例或者能对您今后可能遇到的问题有所帮助或者借鉴。
律师:
您好!当年我结婚的时候,我老公家在蓟县农村有两套房,我们在老房结的婚,我老公的弟弟在新房结的婚,当初口头语定老房归我们,公婆和我们一起居住老房,新房归弟弟所有。为了工作方便我和我老公一直住在天津,放假时回农村。现在父母刚过世,房子要拆迁,他弟弟要和我们分老房,说老房是父母的财产应该以人一半。当初按照当地风俗分的家,也没立下什么字据的,现在新房已经被弟弟改成他的名下,但老房始终在公公名下,当初公公过世的时候也没改,当时就想,反正当时约定的老房是我们的什么时候改都一样,因为我们工作忙就耽搁了。我想请问律师那老房是否就只能和弟弟平分了?当初的分家时的约定就不算了吗?还有补救的措施吗?
回复内容:
当初的约定要有证据,没有证据只能按照法定继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