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新闻
[摘要] 对于想在合肥购房的外地人来说,贷款是绝大多数的人选择。而随着就业环境的改善,工作待遇的提高,更多的公司为了留住人才,选在为员工购买公积金。那么外地人按揭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要求?小编为你来解答。
对于想在合肥购房的外地人来说,贷款是绝大多数的人选择。而随着就业环境的改善,工作待遇的提高,更多的公司为了留住人才,选在为员工购买公积金。那么外地人按揭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要求?小编为你来解答。
问:我户口不在合肥,但在合肥社保和公积金都交满一年。请问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需要办理什么证明?
答: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表及须知
一、贷款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
2、申贷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工行市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交行省营业部、中行省营业部等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3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并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5、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6、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