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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天津常委会主任:应赋予滨海新区立法权

发表于2015-03-12

“建议赋予天津滨海新区立法权。”3月10日,在天津代表团全团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过程中,全国代表,天津市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肖怀远这样建议。

“滨海新区作为一个先行先试的国家战略性地区,我建议将其纳入地方立法体系。”肖怀远表示,目前全国有284个设区的市,其中49个享有地方立法权,根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剩下235个设区的市有望被赋予地方立法权。此外还有东莞市、中山市、嘉峪关市等三个未设区的市作为“特区”被赋予立法权,而滨海新区作为一个设有四大班子的国家战略性地区,应该拥有立法权,“这样能够让滨海新区在法律保障方面得到更好发展。”

发表于2015-03-12

沙发

发表于2015-03-12
引用:chantaiman在2015-03-12 11:04:11写道:
2楼

沙发

 第一名你好~

发表于2015-03-12
引用:chantaiman在2015-03-12 11:04:11写道:
2楼

沙发

引用:aishah616在2015-03-12 11:32:29写道:
3楼

 第一名你好~

 多謝,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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