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1月1日起,本市居住证持有人积分达到规定条件并取得本市常住户籍后,其按规定投靠的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天津市高考,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试安排和招生录取等,依照天津高考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可于3月15日前到所在区县招办报名。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在本市报名参加天津中等职业(含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春季招生统一考试(即春季高考)。
2014年天津市普通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文化基础+专业技能”考试)报名工作将于3月5日至3月10日进行。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具有本市高级中等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可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生
不错
挺好的
自2014年1月1日起,本市居住证持有人积分达到规定条件并取得本市常住户籍后,其按规定投靠的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天津市高考,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试安排和招生录取等,依照天津高考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可于3月15日前到所在区县招办报名。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在本市报名参加天津中等职业(含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春季招生统一考试(即春季高考)。
2014年天津市普通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文化基础+专业技能”考试)报名工作将于3月5日至3月10日进行。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具有本市高级中等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可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