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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积金政策最新爆炸消息!

发表于2014-10-15

异地就业者将可回乡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10月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通知》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同时,按照支持基本住房消费原则,《通知》强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

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对于那些打工人员,尤其是有公积金的人员们,这绝对是个好消息!同时想的多一点,估计就是为了减小城市越来越高的扩容压力。各位亲们怎么看?

是鼓励回家种田,还是鼓励外地工作的天津人回来,还是两者都有呢?

发表于20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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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10-15

好多问题的啊,嘿嘿。

发表于2014-10-16

这些举措都是在救市?

发表于2014-10-16

刺激大家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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